解析:
在辽宁省地域内,关于盗窃罪的量刑准则均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条款。
根据该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述,对于公私财物的盗窃行为,如果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或实施了多起盗窃行为的情形,将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同时课以罚金;
如若盗窃金额巨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针对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惩罚措施更是提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需要附加罚金或没收其全部财产。有关具体的涉嫌盗窃数额标准,皆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加以明确。在此基础上,辽宁地方政府亦将依循上述司法解释,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具体量刑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