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涉及袭警罪的案件时,通常需从多个角度进行充分评估与衡量。
首先,被告人对其行为的深刻悔过意愿自然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其次,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及所涉犯罪次数亦需纳入衡量范围;
此外,如被告人曾有相关前科记录,更需加以细致考察;
另外,若该次袭击警察的行为已对警察身心健康产生实质影响,且事后被告人能积极承担责任,进行相应赔偿,同样可作为减轻刑责的有力依据。
至于辩护律师方面,他们可着重强调被告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良好表现,以及在家庭中所承担的责任义务,以此来证明被告人并非恶意犯罪,而是由于某种偶然因素或非预谋性的原因而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
最后,倘若被告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警方调查工作,或者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展现出立功表现,这无疑将成为进一步减轻其刑罚的有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于袭警罪的规定如下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