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抢夺犯罪的案件的判决,主要需根据该未成年人的年龄层次、所犯罪行之恶劣程度以及他们在庭审中所展现出的悔过态度进行全面研究与综合评断。一般来说,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缺乏行为能力而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对于年满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需要对某些特定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负责,这些犯罪行为中包括了抢劫罪,但是并不包括抢夺罪这一类;
然而,当未成年人达到16周岁至18周岁时,他们就必须要为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起完全的刑事责任,尽管如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仍会充分考虑到对他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可能性。
同时,法院也会积极地采取教育、感化以及挽救等多种方式来帮助这些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