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条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其完整的全称。对于此种犯罪行为的惩罚,主要涉及到刑事责任范围内的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的罚金。
值得强调的是,当公安机关在对这类犯罪案件展开侦查工作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罚款。
然而,关于罚金的具体金额,往往需要等到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后才能确定。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公安机关可能并不会直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而更倾向于将案件移交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