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涵盖了计件制、计时制和固定金额制这三种,同时亦包括以次数为计量单位收取的方式。洽谈当事人才是律师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因此,律师事务所在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合同时,便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收费方式。
至于具体的费用标准,则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负荷、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耗费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并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后才能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令第61号第十六条规定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支付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