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长期性的刑事拘留措施无法实施,其背后可能涉及到各种因素,举例而言,被控告者或被告人的身体状况不能够适应牢狱生活;
另外,针对某些具体案例来说,因为证据搜集尚不充分、侦办期限尚未届满以及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调查取证等多种缘由,法院或许会决定暂停实施拘留的命令。除此之外,倘若被指控者属于未成年人或是具有特殊身份(例如身怀六甲的孕妇),这同样可能对拘留措施的执行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