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取保候审这一司法措施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并实施的。在杭州市下城区,针对取保候审事项的具体办理地点,主要集中于位于该区的公安局。在做出取保候审决定时,相关部门将会对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案件的性质进行全面综合的考量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