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判刑罚之人于服刑完毕后,其先前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能直接折抵相应的刑期。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临时性的法律强制措施,主要运用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前期阶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一旦法院作出了最终的判决,那么刑期的计算便会自罪犯正式开始服刑之日起算,而在此之前所经历的取保候审期限则不会被纳入到刑期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