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拘并案的情况多见于涵盖同一犯罪情节或者相关犯罪的众多嫌疑犯之间。警察局在调查过程中若察觉到这些案件具有某些共同特征,便会将其纳入同一调查项目进行整合,以此提升工作效率以及保障公平正义。而刑拘并案的核心所在便是切实证明各嫌疑犯之间存在着紧密相连的犯罪行为或犯罪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