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对可能受到较轻微刑罚,且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身上。若欲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通常需达到如下一些前提条件:如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或是处在孕期或哺乳阶段的女性,又或者相关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已经明了,所获取的证据亦更为充足等等。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辩护律师均可向具体负责审判的法院或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担保人士,亦或是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供审查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