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深入探讨国家赔偿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取保候审制度并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赔偿事项之一。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条文,国家赔偿主要涉及因错误拘留、逮捕或者审判而对公民个人权利造成实质性侵害的情况进行补偿。因此,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无任何损害被取保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且其案件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也未被认定为有罪,则不存在申请国家赔偿的可能性。
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遭受到非法拘禁、虐待等严重侵权行为,并且相关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认为违法,那么被害人便有资格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六其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