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袭警罪的入罪量刑起点问题,往往与妨害公务罪的相关规定密切相连,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此类行为通常被归纳为此罪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由暴力或威胁手段所引发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均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严厉处罚。若行为人的攻击对象为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警察,那么其量刑标准恐将更为严苛。具体的量刑起点将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