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代表着案件圆满落幕,它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意义在于确保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不被羁押于牢狱之中。只要在取保候审阶段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曾犯下任何新的违法行为,同时检察机关并未提起公诉,抑或是法院作出无罪裁决,便可视为“平安度过”。
然而,这一切都必须要等到最终的司法裁定结果出炉之后才能盖棺论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