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常熟以及全我国的其它地区,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以较轻微刑责,且已无再度对社会构成威胁可能性,又或是存在特殊状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通常需满足如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确保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的危险;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亦可考虑适用此项措施;
再次,对于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也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