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刑事拘留之记录,即所谓案底,在我国乃属永久性记录无法消除。一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相关案件资料将被妥善保管于公安机构内部档案之中,作为个人所犯之罪行记载。尽管此类信息并不会向社会大众公开披露,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例如求职应聘、出国留学等方面,仍有可能被进行查询。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刑事拘留之案底实难予以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