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挪用公款犯罪的确认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首先,实施该行为的主体应当为特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或是受委托管理、运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士;
其次,存在确实且明确的挪用公款的事实行为,即在未经法律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将公有款项转移至个人手中或是借款予他人;
第三,挪用公款的这种行为本身具备非法性质,即没有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
最后,必须满足法定的金额要求或者情节严重程度,例如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将公款用于营利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