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期间的最长期限通常为37天。
其中包括了侦查机构所能够采取的首次拘留期最长可达7天;若经过初步调查后,发现有必要对其继续实施监禁,便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令,然而检察机关进行审查逮捕所需时间的上限同样为7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会有一次延长至10天的可能性,因此总计下来,拘留期限最多不会超过37天。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针对大部分案件的通用规则,具体到每一个案件,由于案情的复杂程度各异,实际的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