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采取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方式进行的候审期内,被拘留者或者被告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司法执行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级地区;
其次,当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4小时之内及时向负责监管的司法机关进行上报;
再次,不得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
此外,还需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传唤,接到传唤后需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最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