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案件通常涵盖了对犯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进行公正审判的全部流程,在此期间,刑事拘留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得以实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趁机逃脱、销毁相关证据或是进一步实施犯罪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这一措施通常会在侦查阶段启动,由国家安全部门即公安机关对具备重大嫌疑的人员执行,以实现对其暂时性的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