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女性犯罪嫌疑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其进行短期拘留期间,应采取强制性措施将其安置于所在地的看守所之内。需强调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被拘留者应交由相关部门(在此处指的是公安机关)的看守所进行羁押。因此,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即女性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刑事拘留期间,应身处于公安机关的看守所之内,并接受相应的羁押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建议及其理由书面通知决定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责令其遵守相关规定,并告知其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