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法上,侵占罪与盗窃罪得以区分重要依据便是其所触犯犯罪行为的客体对象以及行为主体自身对于该对象所具备的占有性质。
其中,侵占罪的核心定义在于,行为主体通过违反法律法规的方式,擅自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管理的财产,或是他人遗失物、埋藏物等物品据为己有,且拒绝归还或交付给原所有者。相较之下,盗窃罪则是指行为主体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并未取得合法的占有权利作为支撑。尽管这两种犯罪行为均涉及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问题,然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行为主体必须曾经拥有过对被侵占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