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倘若公安部门确定存在足以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的犯罪行为,并且提议将违法者予以拘留,那么他们必须在立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拘留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项申请可以延期1天至4天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30天。
然而,最终是否实施拘留以及拘留期限的长短,都将由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