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之一项严厉手段,此种措施赋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机会在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前提下,在没有妨碍司法程序进行的情况下,暂时离开监禁场所。
然而,此一措施的具体执行权则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抑或是法院依据相关法规予以行使。需要指出的是,取保候审的实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罪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此外,如果罪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性的,也可考虑采用这一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