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未经对方许可便与之发生性行为,确实有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行。
然而,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并非仅仅依据当事人之间有无婚姻关系或是是否领证,而更重要的是看行为是否侵犯了对方的意志自由。若在性行为过程中,双方均出于自愿的原则行事,则该行为便难以构成强奸犯罪。
至于涉及到孩子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而不是单纯地决定强奸罪的成立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