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酒驾人员能否得以申请取保候审,并非单纯受制于所涉时间年限等因素,而更主要地依据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形以及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并未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例如其酒驾行为并未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同时被告人亦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则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有可能就此种情况予以准许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
然而,最终决定权依然归属于司法机关,并无固定年限之限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