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山西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被控告为醉酒驾车的肇事者,有机会获准取保候审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肇事者必须不能存在任何逃避审判或者阻碍诉讼程序进行的可能性;
其次,其也应无法再度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
再次,若经判定,其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轻微,可能面临的刑罚也较为轻微;
最后,如果该肇事者的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关押,那么他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这些条件仅仅是基于司法实践经验的概括性描述,并未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款,而具体到每个案件的实际处理结果,都必须全面分析事实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相应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