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入狱服刑。刑事拘留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旨在防止涉嫌犯罪之人规避侦查或者妨碍审判程序。若经全面调查取证之后,嫌疑人确已被认定为有罪,那么在法院作出正式判决之后,方能实施相应刑期的执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入狱服刑。在此期间,嫌疑人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