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涉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基准,通常是指具备数额较大或情节恶劣状况的案件。一般来说,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职员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且数额达到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或者将其用于非法活动,或者进行盈利性活动,且数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被视为“数额较大”,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相应的变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