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该政策。
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此项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其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另外,还需注意增值税的缴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具体的纳税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个体工商户在纳税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准确申报和缴纳相关税费。同时,要如实记录和申报经营所得,遵守税收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