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中涉及到的人保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严谨的步骤:
首先是申请环节,无论是犯罪嫌疑人家属还是律师,均有权向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公安机构、检察机关或者司法审判机构(统称为“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文件,正式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其次是审查阶段,办案机关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评估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是否属于非暴力性质的犯罪行为,以及可能面临的刑期是否相对较轻等等;接下来便是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保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愿意承担起监督被取保候审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义务,同时还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收入作为保障;在保证人确定之后,便需要与其签署保证书,明确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即督促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果发现任何违规行为,保证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在取保候审决定正式生效之后,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而保证人则需要切实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