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含义在于犯罪嫌疑者或是被告无需承受看守所内的拘禁之苦,然而却需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应诉。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发展走向:
1.案件将持续进行调查工作,最终有可能步入起诉与审判环节;
2.倘若证据不足或者案情较为轻微,则有可能导致案件被撤消;
3.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需要将取保候审转变为监视居住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
4.经过审判之后,若判定有罪,那么刑期将会自取保候审之日开始计算;
5.如若最终宣告无罪释放,那么在此期间所经历的取保候审便可视为自由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