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该术语源自我国法律体系,特指当行为人明了并知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却仍积极为其犯罪行为提供所需的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数据存储、通信传输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诸如广告宣传、资金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和便利。在这里,我们特别提到的转账行为,通常就是指为这些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流转服务,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转移、现金存取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