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在此期间,公安部门有权利依法拘留涉嫌触犯刑法的相关人员,以期通过调查取证获取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拘留作为侦查机关在紧急状况下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标志着侦查工作正式启动并步入了实质性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包括拘留在内的各类调查活动均需严格遵守该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