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对于犯有危险驾驶罪的违法行为人,可处以拘役及罚金的处罚。具体的刑期以及罚金金额的判罚标准,将依据法院对其犯罪事实情况所做出的全面评估而决定。这种罪行的发生往往与其涉及到的诸多因素如醉酒驾车、追逐竞驶、严重超速行驶等行为紧密相连。若此类行为引发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届时所受到的惩罚将会更加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