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并获准立案之后,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确保被指控者或被告不予干扰诉讼过程的进行,保证他们不会逃跑,不会对证人进行串供,以及不会实施其他可能影响诉讼进程的行为。
2.被申请人必须具有严重的健康问题,导致无法自我照顾,或者是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3.案件事实必须清楚明确,证据必须确凿无疑且充足有力,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4.如果被指控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批准其取保候审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