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税务违法案件中,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嫌疑人为被告人,可能会受到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处罚;
其次,如果嫌疑人可能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性,那么这同样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再次,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但是由于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