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非法拘禁罪的刑事案件中,数罪并罚的情况通常发生在如下几个典型情境中:
首先,如果犯罪分子实施了多次的非法拘禁行为,并对数位受害者同时展开拘禁,那么这些非法拘禁行为便可被视作相互独立、各具特色的犯罪行为;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第六十九条规定,应对每一项具体罪行进行严格依法的定罪量刑后,再进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