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袭击警察这一犯罪行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被视为是妨害公务罪的一种加重情节。对于涉嫌触犯此项法规的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然而,如果此类犯罪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程度达到重伤、甚至致死;或者其犯罪情节格外恶劣,对社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危害后果,那么相应的惩罚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被告人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并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判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