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员其关押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天。在这段时间内,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需要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决定是否应该对涉案人员实施逮捕。若经审查后认为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则需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批准逮捕。检察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因此,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至逮捕令正式生效为止,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四十四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过程的实际天数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调查进度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