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文将阐述刑事拘留期间之和解经常包含的几个要素: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承认其犯罪行为;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并获得受害人的原谅与谅解。当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法院在进行量刑时将会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从而有可能对罪犯所应承受的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案件均适合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尤其是那些严重的犯罪行为或者不符合和解条件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