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拘押并等待审理并不完全等同于审判的豁免。此种刑事诉讼程序中采用的一项约束性措施为解除拘押并等待审理,也被称为取保候审,其允许涉案人员在向警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之后,能够暂时离开监管场所进行等待审判的活动。
然而,这种做法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对被告人无罪的认定。实际上,检察机关在确认获取足够的证据,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对案件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