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从犯定罪之依据主要取决于他们在该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处的地位。所谓从犯是指在共谋犯罪过程中,发挥着次要或辅助性质的成员。
至于如何进行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首先,嫌疑人是否亲自策划或积极地投入到整个犯罪活动之中;
其次,其本人是否直接实施了敲诈行为;
再次,观察该嫌疑人在这个犯罪活动中所产生的结果以及他从中获得的主要利益。相较于主犯而言,从犯所承担的刑事责任通常会相应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