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依法裁定刑满释放之后,一般的情况下无需再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司法程序。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常见的刑事诉讼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在罪犯或被告人尚未被拘留、逮捕之前或者在拘留、逮捕期间,为了确保其能准时出席法庭审理而实施的一项措施。当罪犯的刑期宣告完毕时,也就意味着法院已经对其所犯之罪行做出了最终的判决,此时,刑满释放的人员已经完成了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