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们所熟知的犯罪领域中,行贿罪被定义为由自然人或法人团体通过给予国家公职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共事务人员财物这一手段,以换取自身的非法或不合理利益。这样的犯罪行为,对公共官员的廉洁操守以及其所代表的公共公正性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于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构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