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设立并未确立相应的诉讼期限,其主要功能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关于诉讼期限这一内容,具体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予以明确,通常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的调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依法申请延长。至于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依照一般原则应为一个月,但若案件属于重大或复杂类型,则应当适度延长半个月的审查周期。同样地,一审法院对案件审理所设定的期限通常也是两个月,然而在遇到特殊情形时,则有可能适当延长相关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提及的期限均不包含在取保候审的期限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