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集体骚乱事件的诉讼程序中,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如能满足特定的条件,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通常情况下,这要求他们能够证明自己不会规避调查工作或是审判流程,同时也证明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众构成严重危害。在同意[本人]提出申请时,法院或公安局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与权衡。一旦认定申请者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他们就有机会向法院或公安局提交保证人的相关资料,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