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公款罪所应面临的刑期裁量,会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包括被挪用的公款金额大小、持续时长、是否已经偿还以及是否存在着将公款用于违法犯罪行为上等多方面内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在挪用公款过程中,涉及到的金额较大,且这些款项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在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归还的行为人,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处罚。而若涉及到的公款金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着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其所应承受的刑罚也会相应加重。就以六万元这一具体数字为例,虽然从一般的标准来看,它可能会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范畴,但是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法院对案件实际情况的全面审查与综合判断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