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北京农村宅基地超出面积的情况,?处理方式取决于超占面积的具体情况。?
如果超占面积达到了现行规定标准且户内具备分户条件,?允许其家庭内部分户后优先使用,?但应严格履行宅基地审批手续。?
对于超占面积未达到现行规定标准或户内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仍由其继续使用,?并按照村庄规划或待转让及房屋继承、?赠与时逐步调整。?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此,?对于超出面积的宅基地,?村民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宅基地。?同时,?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宅基地使用的监管,?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