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平原县境内所发生的涉及危险驾驶罪名的案例通常涉及在公共道路上的醉酒驾驶、高速行驶、严重疏忽驾驶或其它威胁到公众安全和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当此类犯罪行为发生时,被告人可能必须承担拘役监禁或者缴纳罚金等刑事责任,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更是可能面临驾照被吊销甚至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