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冒用信用卡进行骗取财物行为的情形,如果所涉及金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属于数额较大情况的,刑法将此类犯罪行为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其惩罚措施包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罚金;如果诈骗金额达到巨大或具有其它严重情节的程度,那么司法机关将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支付数额不等的罚金;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的诈骗金额已经达到了特别巨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其它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必须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